【条例解读】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施行后如何规范适用新旧条例
新修订的条例政治性更强,内容更科学,逻辑更严谨,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,其特点可以用“一二三四五六七八”来概括:
一个思想指导即在指导思想中增写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”
两个坚决维护即增写“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、全党的核心地位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”
三个重点即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、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、群众反映强烈,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查处内容写入条例
“四个意识”“四种形态”即增写“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”和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的内容
五处纪法衔接即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第27至30条、第33条中作出详细规定,如增加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,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,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,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等。这些规定体现了纪严于法、纪在法前
六个从严对6种违纪行为规定从重或者加重等从严处分。即组织、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破坏民族团结;组织、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
府,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;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;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;民生保障显失公平: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
七个有之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“七个有之”问题,即:任人唯亲、排斥异己;团团伙伙、拉帮结派;匿名诬告、制造谣言;收买人心、拉动选票;封官许愿、弹冠相庆;自行其是、阳奉阴违;尾大不掉、妄议中央,对相关处分条款进行了充实完善
八种典型违纪行为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,针对一些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,在原有的违反六项纪律行为中分别增加了以下违纪情形,即干扰巡视巡察工作;党员信仰宗教;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、住房、车辆等;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;违规揽储;利用宗族、黑恶势力欺压群众;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突出表现;不重视家风建设、对家属失管失教
资料来源:新华社 中国纪检监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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